2018年4月湖南自考考前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 2018-04-10   点击次数:

2018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4日、15日两天进行,为了确保本次自学考试安全胜利、圆满进行,根据省、市考试院组考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办学老师在考前一定要组织考生进行警示教育,特别要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即教育部令第33号,并及时与参考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电子存储设备进入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凡携带手机、电子存储设备的,不论是否使用,也不论是否被监考员收缴的,当次考试所报考的各科次成绩无效。
三、严禁考生将试卷和答题卷带出考场。
四、严禁将任何考场情况、考卷等信息发微博、微信圈。
五、提醒考生带好“三证”参考,并提前出门,注意路上安全,提醒考生“一题多卷”课程请从试卷撕下“试卷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指定位置,未粘贴“试卷条形码”,其答题卡一律无效。凡不按规定书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的,不按规定填写或书写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答题卡,在规定区域以外的地方书写或作其他标记的答题卡一律认定本科次成绩无效。
六、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老师,特别不要与监考老师和巡考人员发生语言、肢体冲突。
七、请广大考生注意答题技巧,做到卷面整洁、字迹工整、答题规范、不留空白题。
请各办学点教务老师将该注意事项及时通知到参考的每位考生,确保本次考试组考工作的顺利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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