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湖南省教委湘学位办[1999]1号文件及湖南大学学位委员会有关申报学位的文件精神,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获得我校面向社会开考主考专业及自考助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并在毕业一年内提出申请,以毕业证书年月为准,超过一年不予受理。
2、参加湖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者在籍期间参加CET-4(大学英语考试)或PETS-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3、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分,任意三门专业核心课程(见专业计划)平均分65分。
4、在本科学习期间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为良或优。
二、学位申请时间:
1、学位每年办理两次:上半年3月20日--30日,下半年9月20日--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40—11:00,下午2:40—5:00办理),过期不予办理。
2、凡符合申报学位条件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来我中心申请:
1) 自考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位外语合格成绩单(可在省学位办网站成绩查询处
http://xwb.hnedu.cn/lianjie/HTML/1054.html 截图打印)、CET-4或PETS-3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 一张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并将该相片的电子版(相片规格为150*200像素、格式为jpg、相片名称请用本人身份证号命名)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自学考试中心邮箱,邮箱地址:zxkszx@qq.com,邮件主题请按以下格式:姓名+身份证号+专业,纸质照片和电子版照片必须是同一张;
4)《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评审表》(文末下载):请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同一张纸)后填写,并粘贴一张1寸相片,学位学科门类请参照下表填写,单位意见处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也可盖就读学校或居住社区的公章),请不要填写学校意见及以下的表格部分。
5) 学位学科门类:
专 业 |
学位学科门类 |
会计、会计电算化、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工业管理工程 |
管理学 |
金融、金融管理、国际贸易、保险 |
经济学 |
经济法学 |
法学 |
3、学位申请可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一律不接受函报。
三、领取学位证时间:一般为申报后七个月,即上半年申报的大概在10月下旬拿证,下半年申报的大概在下一年4月下旬拿证。(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四、学位外语考试:
1、学位外语考试每年进行两次,报名时间预计为3月和9月,以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过期不侯;
2、学位外语考试网上报名地址:https://cz.hneao.cn/xwwy/;
3、建议自考本科生在籍期间参加学位外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