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的报名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4、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